|
|
| 郢中法庭与九里乡政府联合化解一起4年积案 |
| [发布时间: 2008-8-22 被阅览数: 709 次 来源:] |
|
|
日前,郢中法庭与九里乡政府联合行动,成功化解一起长达4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4年9月23日,九里乡居民叶志贵无证驾驶无牌手扶拖拉机,在回家途中与原告彭天桃、田明珍的独子彭开玉无证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致彭开玉死亡。郢中法庭于2004年12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彭天桃、田明珍的经济损失76757.09元由叶志贵赔偿38378.55元(已付6851.09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叶志贵仅赔付6000元。执行人员经查实,被执行人叶志贵的妻子患有心脏病,因经济困难一直未做手术治疗,其父亲患白内障双目失明,母亲患风湿行走困难,其子也患有心脏疾病,已经住院治疗数次,全家人靠叶志贵一人生活。但申请人彭天桃、田明珍因权利不能及时得到保障,一直未将彭开玉尸骨安葬,且情绪很不稳定,并扬言要对被执行人实施报复,双方当事人矛盾比较尖锐。
为避免矛盾升级,郢中法庭多次与九里乡政府取得联系,共同协商执行方案,乡政府安排专人参加该案的执行协调工作。法庭在促使叶志贵设法履行判决义务的同时,乡政府还通过低保、临时资助等民政救济的手段对彭天桃、田明珍给予帮助和救济。经过郢中法庭和九里乡政府数次努力,今年8月13日终于使彭天桃、田明珍与叶志贵达成和解协议,彭天桃、田明珍放弃赔偿款8300余元,叶志贵一次性将差额部分赔付给彭天桃、田明珍。至此,这一长达4年之久的矛盾得以化解。
|
|
上两条资料:
市气象局积极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市执行力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
|
关闭前页 | 打印本页 |
|